答: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6个月,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建换届小组,并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由换届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二是如果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以书面通知形式,督促其履行职责。三是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应业主书面要求组建换届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