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区内车位管理混乱怎么办?车位、车库能否提供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答: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小区停车秩序的管理,加强日常巡视,要在车位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和专属使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物业公司首先不能自己违规安装地桩地锁,遇到业主违规安装的要尽到劝阻、制止,报告的责任。安装地桩、地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小区的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用于出租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小区的业主;不出售或者尚未出售的,应当提供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要后仍然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物业公司要要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如实公示本小区车位、车库出售、出租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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