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2016]施装字0340号、[2016]施装字034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决定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撤销决定书

  (2016)京建施撤字第(03)号

  

  北京星影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6年6月3日向你单位颁发了“朝阳路85号院1号楼修改造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2016]施装字0341号;于2016年6月3向你单位颁发了“朝阳路85号院8号楼装修改造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2016]施装字0340号。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我委查明,你单位申办建筑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严重不符,将原有1号楼及8号楼改变主体结构,施工内容严重超出了[2016]施装字0340号、[2016]施装字034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范围。鉴于上述情况,我委认定你单位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委现决定依法撤销[2016]施装字0340号、[2016]施装字034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将违法行为移送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你单位如不服本撤销决定的,可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O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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