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五五”时期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和标准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比选“十五五”时期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和标准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安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了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会,确定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单位,现对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睿怡;联系电话:010-5559764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






快捷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