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执行,即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