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切实推动我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2年10月17日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建〔2022〕2185号),对我市“十四五”时期建设标准高、性能品质优、示范效果好、节能减碳效益强的建筑绿色发展示范项目予以财政资金资励,撬动和激发社会资本投入建筑绿色发展领域的积极性,更好地助力完成“十四五”时期建筑领域绿色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减碳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提出我市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完善绿色建造体系、提升建筑品质、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创新治理模式,实现民用建筑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双降。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5%,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实施建筑光伏装机容量80万千瓦,新增热泵供暖应用4500万平方米,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倡导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十三五”时期,我市共组织建设超低能耗建筑53万平方米,“十四五”将超低能耗建筑目标定为累计500万平方米,增加了近9倍;“十三五”时期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完成997万平方米,“十四五”时期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目标为3000万平方米,增加了3倍。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也面临较大挑战。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积极性、强化区级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统筹力度、聚焦核心重点任务,我市将重点对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四类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支持。奖励资金分配将与各区年度建筑节能减碳任务量完成情况密切衔接,通过绩效评价调节系数确定奖励额度标准,以此鼓励各区主动作为、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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