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的政策解读中“2022年3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发包)或签订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应执行《通知》的计价规定”,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如何执行?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1日
  答: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按相应施工总承包工程适用的计价依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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