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施意见》中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与以往文件有何不同?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
答:原13清单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24清单的总承包服务费范围增加了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等分别列项编制总承包服务费项目清单,并参照基准期费用指标明确相应清单项目的服务内容、计算基数以及价款结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