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实施意见》的执行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

  答:首先,《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是考虑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和其他工作中客观需要预留一定的工作准备期;同时,各方市场主体对新计价规则的学习掌握,也需一定的适应期等,为确保市场交易平稳过渡,实施意见发布后市场主体可依据24清单标准和实施意见开展相关计价准备活动。

  其次,考虑与发承包相关工作的协调一致性,工程项目以发布招标文件(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以非招标方式发包,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的时间为准,2025年9月1日(含)以后的,相应按《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2025年9月1日(不含)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宜按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执行,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相应按施工总承包工程适用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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