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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建系统积极开展“光瓶行动”进工地活动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为落实市节水办《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倡导光瓶行动,杜绝用水浪费”的通知》(京节水办〔2021〕16号)有关要求,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宣传“光瓶行动”有关内容,促进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光瓶行动”进工地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21〕170号),在6月份组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光瓶行动”进工地活动。
  一、总体情况
  《通知》下发后,各区住建委、各集团公司给予高度重视,迅速向所属项目传达部署,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得到积极反响。各在施工程项目充分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光瓶行动”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开展节约用水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光瓶行动”有关倡议,促进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树立节水意识,从思想认识上避免水资源浪费行为。据统计,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共计张贴《珍惜每滴水 光瓶饮水我们在行动倡议书》5000余份,张贴“光瓶行动”宣传海报近8000张,印制“光瓶行动 从我做起 拒绝半瓶水”桌签近8000张,“光瓶行动我参与”水瓶贴纸近15万张。
  二、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
  从各单位报送的情况来看,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中,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延庆区、密云区住建委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活动组织较好,工程项目开展“光瓶行动”宣传积极性较强,宣传活动覆盖率较高。
  各集团公司中,建工集团、市轨道公司、市快轨公司、新兴建设、新兴建筑、中北华宇、韩建集团活动组织较好,所属项目开展“光瓶行动”宣传积极性较高,印制宣传材料覆盖范围较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节水办。
  三、活动开展较差的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中,海淀区、丰台区住建委未按要求报送“光瓶行动”开展情况。各集团公司中,城建集团、中建一局、中建三局、中建八局、中铁建设集团未按要求报送“光瓶行动”开展情况。以上单位存在节水意识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力度较差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特对以上单位提出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此次“光瓶行动”进工地活动为契机,持续引导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将施工现场节水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建立施工现场节水工作常态化机制,杜绝水资源浪费行为,为建设节水型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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