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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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以下简称“房修定额站”)会同相关部门对北京市国有投资在招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房修定额站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平台”随机抽查了23项在招房屋修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涉及老旧小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五种建筑类别项目,抽查项目总造价约11.36亿元。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既检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审核结果的综合偏差率,也审核工程中生产要素、措施项目等计取价格畸高或畸低对工程质量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情况。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向建设单位出具告知函并跟踪复核,各建设单位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抽查项目情况表
二、存在问题 在最高投标限价抽查中共发现问题768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生产要素消耗量未按照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要求计取。如某训练基地维修改造项目,潜污泵安装计入减振垫数量低于消耗量标准。 (二)生产要素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计取。如某大厦室内装修工程,细石混凝土价格明显低于基准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 (三)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用项目未按照《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应费用指标计取。如某装修改造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的费率明显低于费用标准要求。 (四)措施项目费未按照《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应费用指标及相关价格规则计取。如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垂直运输费、安全系统调试费低于相应费用指标要求。 (五)综合单价组价不规范,存在组价错误、漏项、清单编码重复等问题。如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楼本体改造项目),有90余项存在综合单价组价不规范的问题。 (六)最高投标限价未响应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或招标文件规定不明。如某装修改造工程,其中安装工程的计价依据未正确执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某医院安全改造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内容、金额与招标文件不相符。 三、原因分析 (一)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建设单位以投资概算低为由,明示或者暗示造价咨询企业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个别材料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二)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建设单位内部工作机制不健全,施工内容确定不合理,施工图审核不严格,清单描述不准确,程序衔接不规范,招标文件与最高投标限价不能保持一致。 (三)造价咨询企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出具的成果文件把关审核不严,不能依法依规执业,妥协于相关主体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四)造价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不高。部分注册造价工程师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熟,计价依据适用不准确,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五)行业管理需要加强。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后,行业管理面临转变提升,信用体系管理需持续健全推进,行业信息化监测和数据分析尚未能提供有力支撑。 四、意见建议 结合抽查情况,对相关市场主体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工程质量安全首责意识,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合理确定施工内容,科学、准确、清晰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材料、人工等相关要素的具体要求,有效减少前期工程造价不确定性给工程质量安全和合同履行带来的风险。 (二)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特点,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审核流程,加强对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等资料的审核管理,确保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标准的一致性。 (三)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内部建设。造价咨询企业要立足企业长远发展,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要建立内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出具的成果文件合法合规,有效预防违规执业等行为的发生。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要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注册造价工程师要关注行业发展方向,主动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加强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守住职业道德底线。 五、下步措施 下一步,房修定额站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市场计价行为监管,持续更新完善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为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支持。 (一)完善最高投标限价抽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六步法”程序落实最高投标限价抽查机制。着眼服务北京市城市更新,在突出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项目检查的同时,逐步扩大抽查覆盖类型和范围。 (二)推进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以最高投标限价检查抽查机制为基础,逐步加强房屋修缮工程合同价、结算价的造价管理。 (三)加强信用管理,突出差异化监管。按规定将抽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评价结果较差的市场主体或最高投标限价畸高或畸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工程项目,联合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等部门加强施工现场检查,进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 (四)持续优化完善计价依据。完成《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DB11/T 638-2016)修订工作,适时发布部分类型房屋修缮工程专项指数指标,逐步完善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体系。 (五)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通过集中宣贯、现场答疑、线上政策解读、平台留言回复等渠道培训从业人员正确理解适用计价依据。加强与建设单位、咨询企业、行业协会的沟通,形成合力,持续规范我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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