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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征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各规划设计单位、各科研院(所)、各测试、咨询机构和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协助开展我市绿色建筑技术支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0〕670号)要求,现决定面向本市第二次征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以下简称技术依托单位)。为做好征集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依托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提供绿色建筑技术服务和效能测评,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标准、技术导则等文件,承担绿色建筑领域重大专项课题研究,为我市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技术依托单位应具有一定的从事绿色建筑设计、测试、研究、咨询等实力,具有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所涉及专业的技术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三、科研、测评类单位应拥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或者计量认证(CMA)的实验室及测评能力,具备国家级绿色建筑、绿色工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优先;

  四、设计类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参与过不少于三项的绿色建筑项目设计;

  (二)能够提供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具备开展绿色建筑相关专题研究的能力;

  (三)所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单位优先;

  (四)参与过国家或北京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编制的单位优先;

  (五)承担过国家或北京市绿色建筑科研课题的单位优先。

  五、咨询类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领域做过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认证咨询或国外相关绿色建筑项目认证咨询,且咨询通过认证项目不少于三项;

  (二)参与过国家或北京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编制的单位优先;

  (三)承担过国家或北京市绿色建筑科研课题的单位优先;

  (四)具有国家或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单位优先。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7月30日之前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或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因有效期将至,第一批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请按照要求重新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王洋

  联系电话:59937505

  电子邮箱:sjwkjcjzx@163.com

  报送地址: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B座401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胡倩

  联系电话:68038252

  电子邮箱:gwkbjn@126.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403室(邮编:100045)

  附件:《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登记表》

  (附件请于126电子邮箱网站下载,用户名 sjwkjcjzx@126.com,密码5995865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附件: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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