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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亮都丽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地蓝天建筑防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各区县建委、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北京亮都丽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地蓝天建筑防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申报资质时提供虚假材料,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依法查处,现通报如下:

  北京亮都丽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北京金地蓝天建筑防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申请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对上述企业给予警告处罚,不同意其资质申请,上述两家公司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通报。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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