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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组织申报“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规划分局、各集团、总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建科综函〔2011〕152号)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京建发〔2010〕670号)文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规划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联合开展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申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委组织评审。
    二、凡申请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委初审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审。
    三、我市将随时受理项目申报,即日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科技促进中心统一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
    四、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程序”(详见附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和市规划委网站(网址:http://www.bjghw.gov.cn)下载。
    五、为鼓励建设单位组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凡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不收取注册费和评审费。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张君、李珂,联系电话:59958657、59958653;
    市规划委:卿智渊、余琦,联系电话:68038252。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程序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京建发〔2011〕388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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