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依据《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重点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程防灾减灾、绿色低碳、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评估、房屋安全、建筑材料应用、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等领域和方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一类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且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成熟程度。已立项并完成研究的二类项目、复审需要修订的项目,可直接申报一类项目。 (二)二类项目。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三)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四)申报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应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如申报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需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并已初步进行风险评估。 (五)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 (六)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在我市建设工程中有实际应用且效果良好。 三、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申报书填写指南。 (二)申报一类项目应提交地方标准草案,有研究基础的,应当提交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 (三)地方标准原则上不应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声明;如涉及,其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单位应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持有人授权文件。 四、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单位无作为第一主编单位未按期完成报批的地方标准项目(2021年及此前年度立项项目)。 (三)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参加过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或重点项目研究工作。 五、申报截止日期 立项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纸质版申报材料(盖章)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科技与信息化处,杨旭辉,电话010-55597409,电子版发送至bjzjwkjc@zjw.beijing.gov.cn邮箱。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