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Ⅱ期及综合楼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Ⅱ期及
综合楼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海政发(2019)16号]
为开展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Ⅱ期及综合楼项目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现决定对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Ⅱ期及综合楼项目所涉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北京大学为本项目建设单位。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东至现状路,南至理想大厦,西至北大附中,北至北大附中。住宅房屋具体门牌为保福寺96号至104号、甲104号、106号至116号、118号;非住宅房屋为1座公共卫生间。
二、签约期限
项目签约期限为:2019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三、补偿方案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Ⅱ期及综合楼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于2019年11月28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fw
zscqgl/zs/53605638/index.shtml)和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Ⅱ期及综合楼项目范围内公布。
四、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16号)的有关规定,通过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的方式,确定由北京市国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五、联系方式
现场办公地址:项目现场指挥部(海淀区大泥湾路甲82号)。
联系电话:010-62579942、010-62619752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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