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关于公开选定兴云小区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关于公开选定兴云小区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为顺利推进兴云小区1、6、7号楼未回迁37户回迁补偿工作,确保回迁人补偿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回迁人的合法权益,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有关规定程序,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组织该项目范围内回迁人(选择回迁安置方式)摇号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住宅房屋市场价格、公共自行车棚重置价格等评估工作,为保证公开选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兴云小区1号-7号楼,共有房屋99套,其中:未翻建改造需评估房屋37套,包含:1号楼11套、6号楼16套、7号楼11套。已完成翻建改造需评估新房62套,其中2号楼16套、3号楼9套、4号楼4套、5号楼33套。
二、评估范围及费用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出具99套住宅房屋市场价格、公共自行车棚重置价格,并根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计算37户每户补偿款。评估费用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无不良监管记录。
2.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合法经营,并正常纳税。
四、报名提交材料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住建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估价机构名称、资质等级、编号及项目的工作方案、流程、人员配置等。
(二)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评估业绩的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密云区水源东路339号615房间
六、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一)由密云区住建委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评估机构名单在拆迁范围内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布。
(二)区住建委会同果园街道办事处、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组织被拆迁人或人大代表,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公证处负责摇号活动现场监督,全程公证并出具公证证明。
(三)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将在拆迁范围内和市住建委网站公布。
特此通知。
注:本通知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同时公布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2019年12月5日
(联系人:张永刚 联系电话:6904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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