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区拆迁--拆除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区拆迁--拆除工程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区拆迁--拆除工程监理(二标段)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2.2本招标项目的拆除规模:召里、堡辛、后屯、常屯、孙各庄村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大田面积约149万平方米(以上面积为暂估数据)。
2.3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2.4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区拆迁--拆除工程监理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申请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申请。
2.5招标范围: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区拆迁--拆除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范围内全部拆除监理服务工作。
3.资格要求
3.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3.2 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拆除工程的监理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检测设备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中央、军队在京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持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4.1 若有效报名单位数量超过7家(不含7家),则该标段需要进行资格预审;若有效报名单位数量为3家(含)以上但不超过7家(含7家)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有报名单位都可参与投标,若有效报名单位数量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4.2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报名时间及地址: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
6.报名携带资料:
6.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3中央、军队在京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持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计划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 3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3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详细地址)。
8.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bjjs.gov.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曹八里1号
邮 编: 1000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杨静、张辰頔、李懋卿、张卫冬
电 话: 82575731-825、827、819
传 真: 82575350
电子邮件: kjyzbeb@163.com
2016 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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