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问:出租人如何办理出租登记?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答:按照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并填报相关信息:1.出租人、 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赁期限;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 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  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智能问答
快捷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