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初审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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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大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受理了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的申请,并进行了初审。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jw.beij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邮 编:101160 电 话:010-55597270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专业人员姓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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