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宅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根据《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和《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的要求,为完成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计划于近期集中对我市在施及已完工农宅建设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2011—2012年度我市享受市级财政奖励补贴的新建农宅和既有农宅改造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区县抗震节能农宅建设任务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区县对农宅建设建材质量控制的方式方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工作记录等。对2011年以后实施的在施农宅项目进行现场建材检验检测,对已完工农宅进行节能措施、结构、施工质量现场检查。
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区县自查阶段(11月12日—11月19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本区县近两年建设的农宅项目开展情况首先进行自查巡查,整理相关规章制度、农宅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中、建设完成后保存的相应资料、照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材料。对已完工农宅项目的抗震性能、节能措施和在建项目的建材质量进行复查,并于11月19日之前,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自查报告要涵盖近两年农宅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工程过程管理监督、建材检测情况,本区农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等内容(自查表见附件)。
(二)实地抽查阶段(11月20日—12月7日)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材检测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农宅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将赴各区县对农宅建设质量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内容一是听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抗震节能农宅建设情况专项汇报,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现场核验;二是检查农宅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情况;三是对在施农宅使用建材进行检验检测,主要检查建材包括门窗、外墙保温材料、钢筋、水泥等。对于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农宅,对主要建材供应厂家的建材产品进行抽检,抽样检测不少于2次。对于分散建设的农宅,现场对建材进行检验检测,每个区县抽取6户。
(三)整改总结阶段(12月8日—12月31日)
现场检查结束之后,各组将检查情况和建材检测结果及时汇总总结,总结各区县在抗震节能农宅建设中典型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对施工、建材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项目,提出整改要求、明确处理意见。
在抽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建材的、抗震节能不达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1.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农宅中使用不合格建材的,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经复检合格后拨付市级奖励资金;
2.分散建设的农宅中使用不合格建材的,要求进行整改,经复检合格后再拨付市级奖励资金;
3.对于生产、提供不合格建材的厂家,将网上公示,并建议取消其农宅建材供应资格。
三、工作要求
1.有农宅建设任务指标的十个区县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开展农宅建设质量自查工作,并于11月19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所有受检农宅项目由检查组从农宅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具体抽取结果由检查组联系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区县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3.请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代为通知区县新农办。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2012年抗震节能农宅工作任务检查表.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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