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农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的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技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计划开展《北京市农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的研究》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北京市农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的研究

  二、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三、研究内容和成果

  (一)形成《北京市农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的研究》研究报告

  依据相关政策、标准,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农宅建设发展现状和农民具体需求,研究制定提升农宅建设品质的新技术、新材料、推广途径等。

  (二)形成《北京农村地区适用技术目录》(草稿);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形成《北京农村地区适用技术目录》(草稿),推广应用类技术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农宅建设发展方向,提升农宅建设品质;

  2.技术先进成熟,有实际工程检验,适合在北京农村地区推广应用;

  3.技术无权属争议。

  四、完成时间

  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评审。

  五、项目预算

  人民币10万元。

  六、申报条件

  本课题研究单位征集范围为相关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熟悉所申报课题研究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2.课题组至少具有1名教授级高工职称、2名高工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且均须具有相关领域3年以上研究经验。

  3.课题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承接课题研究涉及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北京市基本情况,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资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申报书》,将填写完整的《课题申报书》邮寄或送达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课题申报书》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密封),信封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课题申报”字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3月30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定选原则: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征集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八、合同签订

  课题承担单位确定后,课题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调研课题委托合同书。合同书签订后,课题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课题转包、分包。

  九、过程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研究期间,除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外,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本课题研究承担单位需设立专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并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开展项目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课题研究单位承担。

  十、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2层

  邮编:100039

  联系人:赵春色

  电话:59958894

  邮箱:bjjwxnc@163.com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申报书.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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