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北京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21-2025年)》(京建发〔2021〕182号),目前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的保障对象是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范围可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