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校学生入学后,户口由外地迁入北京市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北京市户籍人员购房。但毕业后,取得北京户籍或未取得本市户籍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