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定、变更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按照市纪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意见》、《北京市建设房管系统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京建法〔2009〕97号)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职能下放的通知》(京建开[2009]867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将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自2009年12月10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职能下放后,各区县办理的暂定、四级资质变更和核定;二、三级企业资质的受理、初审和变更;一级企业资质受理等业务。
二、核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核查工作从5月18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18日至19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资质审批系统,按资质核定和变更业务分别随机抽取5-8%的企业,确定各区县核查企业名单。
(二)实地核查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各区县,核查重点是企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我委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的要求;核查时如果发现问题较多时,将加大该区县的核查比例。
三、工作要求
此次核查工作是我委资质审批职能下放后,首次针对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的核查,也是预防和纠正资质审批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提高对此次核查工作的认识,认真准备,及时发现并纠正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审批程序,并建立定期核查的工作机制,以推动全市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规范化。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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