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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1月25日,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条例》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政府统筹、市场运作,明确多方面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坚持民生优先,兼顾各方主体利益;把握好立法与改革的关系,为推动本市城市更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在减量发展形势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破解现实难题提供了顶层设计。

  《条例》明确了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5大更新类型、12项更新内容。围绕“七有”“五性”补短板、强弱项,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多方面考虑,提出了北京城市更新的9个基本要求,强调科技驱动,突出高质量发展,要牢记城市更新不是大拆大建,要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要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城市风貌,留住乡愁记忆……以绿色、智慧、健康、安全、韧性等新理念引领的城市更新将贯穿整个北京城市更新的全过程。

  《条例》提出了要充分保障物业权利人在城市更新实施全过程的合法权益,在实施更新前,物业权利人可以向各级政府部门提出更新需求和建议。

  在实施更新过程中,物业权利人享有对项目进行表决、知情、监督、建议的权利;在完成更新后,享受合法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物业权利人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意愿调查、参加协商活动、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施工实施以及承担相关费用。

  条例响应了市民群众意见征集过程中提出“加大公众参与”的要求,明确要完善物业权利人依法参与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民主决策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协商共治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社区议事厅等多种方式,搭建起协商平台,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多与群众商量着办。

  《条例》以改革精神破解堵点难题,推动城市规建管深刻转型。城市更新是对存量资源的提质增效,不同于新建开发,要根据更新的需要和特点重塑规建管各项政策保障。条例从土地、规划、资金、审批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动城市建设方式转变,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让城市更新成为投资领域新蓝海。具体来说,在规划、土地方面,条例提出了建筑规模激励、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方式、土地过渡期、土地续期与弹性年期等规定。在资金保障方面,鼓励通过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债券、企业债券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城市更新资金。在审批机制方面,通过方案联合审查、手续并联办理、提前开展招投标等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02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北京市将积极探索创新路径,不断提升百姓居住环境,打造出更多高品质活力空间。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将着力聚焦重点街区单元,谋划一批片区综合性城市更新项目。力争完成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换租)2000户、修缮1200户;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100个,支持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楼加装电梯力争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启动危旧楼改建和简易楼腾退20万平方米等。

  为加快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市住建委将着力推进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逐步健全我市“1+N+X”城市更新制度体系,“1”就是《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N”是指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X”是指各类规范和技术标准。经梳理,《条例》配套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库和计划管理、实施主体确定,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实施方案审查和并联审批等管理规定,以及土地、规划、资金等各类激励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项目调度,加快项目推动实施。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库,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目前,已制定2023年拟实施项目清单和示范项目清单,全面梳理谋划了新的城市更新项目;加大对重点项目、跨区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跟踪指导示范性项目,指导各区推进项目实施;编制案例指引,加强典型项目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开展城市更新信息系统搭建工作,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式筹集城市更新资金,为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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