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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问答

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吗?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答:不可以。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时,如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的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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