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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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年度保障房建设任务及“十四五”收官目标,扎实推进“住有所居”有关工作,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第三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计划管理 (一)建设计划。共涉及9个项目、房源3241套,其中计划今年内开工项目5个、房源2442套,包括2102套保租房、340套安置房;今年推进手续、计划明年开工的储备项目4个、房源799套,均是保租房。 (二)筹集计划。共1个项目,其中存量住房转化保租房项目1个房源123间,纳入保租房项目规范管理。 (三)竣工计划。共涉及项目2个房源1857套,其中保租房项目1个房源525套;共有产权房项目1个房源1332套。 (四)市政建设计划。4个项目为非居改建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已完善;1个项目市政工程规划综合方案已编制完成。 (五)需剔除项目和房源情况。本批次计划中,拟剔除1个往年曾列入保障房建设筹集计划的房山区1个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城区1个保租房项目的3套房源。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区应落实项目计划执行第一主体责任,安全有序组织开展本区项目开工及竣工交用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等工作,为项目进场施工创造条件。督促项目单位积极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划批准文件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科学制定项目工期计划、资金投入安排。指导监督项目单位及时申办规划、施工等各项手续,实现审批“闭环管理”。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接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交用。 各区应挖掘各类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支持社会主体将非居住存量土地和建筑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优选市场存量公寓纳入保租房管理,探索未建、在建和停建非居住存量项目直接建设或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2026年各类保障房项目。 三、加快手续审批 市区各有关部门应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全市一盘棋意识,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化审批制度要求,根据土地供应方式进行分类简化审批,加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合力推进项目尽早开工。 四、提升建设品质 立足群众诟病的渗漏、串味、噪声等常见问题的防治,针对当前保障房功能空间灵活度不够、公共服务、商业服务适配性不足等问题,践行“安全、低碳、绿色、智能”的建筑方针,着力建设符合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的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大力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局,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居住空间可变和多用途使用。将公寓型、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建设单位优化设计、丰富配套,建设符合当代年轻人生活习惯和交往需求的租赁住房。 五、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高度重视配套设施建设。各区应加强预判,加大投入,尽快确定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方案设计,落实资金,对周边配套设施问题突出的区域要重点调度,建设周期内全程把控。应重点关注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建设问题。对于土地公开交易条件中明确由建设单位建设的,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约定条件实施。各市政专业公司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要优先安排投资,加快组织实施,确保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与项目同步开工、同步交用。 各区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牵头组织好移交接收工作,确保按期运营。坚决避免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或未移交而影响项目入住交用情况出现。 六、强化统筹协调 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对于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加快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年度建设计划顺利推进,完成年度开工、竣工和投资任务。 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各区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1.纳入2025年保障房建设计划项目清单(第三批).doc 2.拟纳入2025年保障房筹集计划项目清单(第三批).doc 4.纳入2025年保障房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清单(第三批).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资源自然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