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档案整理类项目》 承担单位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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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档案服务外包管理,统一档案整理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与利用效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拟开展《档案整理类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档案整理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委托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三、项目内容:政务服务中心计划完成于中心2026年办结的我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档案的加工整理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我中心制定的档案整理方案进行档案加工,包括对接收的档案进行编写页号、修复整理、查重查漏、核定卷内目录、案卷信息、质量检验、数据挂接、信息著录、文档校对、数字化加工、还原备份、移交搬运、入库上架等工作。(详见附件1) 四、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五、项目经费:人民币10.601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陆仟零壹拾贰元整)。 六、项目承担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其他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等; 2.熟悉档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具备文书、专项、会计等类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管理经验;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三个(含)以上类似纸质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须与文书、专项等类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内容相关或类似。 七、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2);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三)上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四)报价单:《档案整理类项目服务报价表》(附件3) 请参选单位按照《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类型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对项目内容进行报价(详见附件3),所报价格不得超出项目经费; (五)《近三年承接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4)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六)技术部分证明文件(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应急预案、相关承诺等)。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 (三)申报材料要求:将加盖公章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处请加盖公章,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比选程序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召开比选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十、合同签订 承担单位确定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具体安排另通知)。合同签订后,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管理,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十一、联系方式 单 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 邮 编:100161 联系人:赵涵松 电 话:010-55598779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