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营服务项目比选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办公室组织了比选会。经评审,确定首信云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