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2026年“政务新媒体制作”和“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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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拟在北京市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名单内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2026年相关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预算: (1)政务新媒体制作,项目预算资金187.08万元。 (2)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预算资金291.69万元。 具体金额以财政实际批复为准。 2.上述2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包含若干分包分别招标。 3.采购需求 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为止。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 3.代理机构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记录。 三、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2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申请单位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zjwxczx@zjw.beijing.gov.cn)。我中心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单位。 六、申请文件的送达时间及地方 1.申请文件送达时间:2026年1月22日17点00分前提交申请文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电子版申请文件为纸质版文件的扫描件,应确保与纸质版申请文件一致,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 2.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10:00 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116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电话:010--55597812、010-55597605 邮箱:zjwxczx@zjw.beij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