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的比选通知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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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顺利开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监督执法通信服务费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52名监督执法人员采用集团入网方式提供“移动监督执法”优惠套餐和5G数据通信服务。每名用户配置1个固定的(移动、联通、电信或其它通信运营商)手机号码,并在项目服务周期内提供满足要求的合规性移动终端的使用权。 (二)项目需求 1.服务时间: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2.服务标准要求 每月通信服务套餐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国内主叫通话时长不低于1600分钟; (2)国内5G通用网络流量不低于80GB; (3)国内接听免费; (4)月套餐资费不高于220元; (5)超出套餐部分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叫通话时长0.15元/分钟、网络流量3元/GB、短信0.1元/条。 3.其他要求 签订合同后,能够在支付费用前,提供等价的通讯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且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应免费办理变更号码使用人员等相关业务。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7年12月31日前。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7.45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三)报价单。 (四)商务部分证明文件(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拟投入人员等)。 (五)技术部分证明文件(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应急预案、相关承诺等)。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4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25年12月18日 (联系人:齐琳;联系电话:010-55597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