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集体)或业主向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或社区(村)提出加装电梯需求;
(2)街道(乡镇)、社区(村)向需求人告知所住单元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结果;
(3)相关单元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启动征询相关业主意愿工作,做到一户申请就启动征询意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