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优化施工工艺、安排安全监测,人民法院加强调解解心结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
案例六 优化施工工艺、安排安全监测,人民法院加强调解解心结 ——张某等八人诉李某、任某排除妨碍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张某等八人系浙江省玉环市某公寓某单元住户,李某、任某两人系夫妻关系,双方为同幢立地栋联建不动产登记权利人,房屋中间有公共通道相隔,间隔距离最近为12米。2020年7月,张某等八人经法定程序申请加装电梯。2020年10月,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共同作出《玉环市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并联审查意见书》,同意张某等八人加装电梯的申请。李某、任某认为加装电梯会严重损害其房屋安全,强烈反对并采取过激行为阻扰施工,导致加装工程一直无法竣工。张某等八人起诉要求李某、任某立即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碍行为,并赔偿损失164575元。 二、裁判结果 案件审理中,经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对方关切,并就双方最关心的房屋安全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告方电梯施工方式采用直径1000毫米的钻孔灌注桩(该图纸需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备案);二、由原告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两被告的房屋进行安全动态监测(具体监测时间分三次:第一次为电梯施工开工前,第二次由第三方机构在施工期间自行选择一个时间,第三次为电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日后),该监测费用由原告方承担;三、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两被告不得再阻挠原告方电梯施工。原、被告双方都要遵守本协议约定,如果有任何一方违约的话,违约方要赔偿对方16万元的经济损失。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三、典型意义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居民为提升生活品质的合理需求,但却会引发相邻业主对加装电梯施工影响其房屋安全的担忧,进而产生矛盾纠纷。本案审理法院找准问题解决的突破口,通过多次调解解开当事人心结,促使双方重新商定施工方案,并确定对被告房屋安全进行动态监测。这一解决方案既消除了本案被告对房屋安全的顾虑,又满足了原告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为同类矛盾化解提供了新的解纷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