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使用说明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目录 一、 登陆平台1)首先在计算机桌面双击游览器图标,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北京建委网地址,界面右侧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
2)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3)进入“建委网上办事大厅2.0系统”后,点击“我的办事大厅”,选择“申办业务”;
4)选择3.13平台,再选择3.14平台
5)页面会自动跳转至“安全质量评估信息平台”
注:施工项目部的登录账号由施工企业新建工程后分配,故施工项目部的账号由施工企业分配。 二、 添加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2.1项目自评流程图施工总承包单位成立自评管理机构,包括专业承包或分包单位。需先由施工总承包添加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信息,之后相关的专业承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可登陆平台,在工程列表中,可查看对应的工程项目信息,并在隐患排查界面中可录入由其负责整改的隐患排查措施。 1)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安全标准化”界面中,点击第二栏中的“查看”。
2)点击 “添加专业承包”或“添加专业分包”。
3)录入合同备案项目编号,点击“查询”,完成相关单位的添加。
如果合同备案项目编号格式不正确、未完成备案或在建委网站查询不到的专业合同,会出现以下提示。可按照提示进行排查
三、 评优申请施工项目部在办理施工监督许可证的时候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绿色安全工地、绿色安全样板工地的工程项目,并填写安全标准化评优申请,走评优申请流程。(不申请评优的项目不走此流程)。 3.1项目评优申请流程图3.2填写评优申请表1)在“工程列表”/“总承包工程”中,点击需要申请评优工程的工程名称。
2)在“工程信息”界面中,点击“填写申请表” 3)勾选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目标为“优良”和“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其中“优良”为申请评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之后点击“上报”按钮,由施工单位填写申报意见。
4)上报后,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点击“打印”,系统会生成项目评优申请表电子文档用于打印, 相关单位签字、盖章进行存档。 3.3修改评优申请表1)在考评主体进行初审前,可以修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修改后,点击“保存”。
3.4查看评优申请表在评优申请表中,可以查看各方意见及审批结果;
四、 填写并上报自评月报施工项目部,需要每月填写安全标准化自评月报。每月1日至25日24:00为填报截止日期。 4.1填写项目月报施工基本信息填写安全涉及检查点、是否涉及危大分项后,点击项目部自评区域内的“点击此处进行自评”,进入安全标准化检查信息界面。
4.2查看并导出检查内容在“项目部自评”界面,点击“安全管理”,可查看安全标准化检查指标。点击“导出评估指标”,系统将生成指标的电子文档。 备注:不同类型指标可通过背景色区分,其中绿色背景为安全标准化指标,红色背景为安全管理指标,无背景色为公用指标。
4.3现场检查并录入检查结果,提交月报1)安全标准化检查人员将电子文档打印后,携带纸质文档及检查工具去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完成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录入项目部自评界面,确认无误后上报。
2)月报提交后,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项目自评”界面中,可查看安全标准化月报得分、安全标准化自评表、发现隐患数量及未排查隐患数量。
3)点击安全标准化得分,可查看安全标准化具体评估内容;
五、 填写自评申请表完成项目自评后,每月需要填写自评表。待监理项目部、建设项目部签署意见后,打印,签字盖章后留存。项目完工后,汇总提交至区县安全监督机构。 5.1填写自评信息1)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项目自评”界面中,点击“填写自评表”。
2)查看安全标准化管理目标、项目部自评结果及其他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上报成功”,之后建设和监理项目方可查看到自评表,并签署相关意见。 备注:如果已填写评优申请表,安全标准化管理目标自动识别为优良,反之为合格。项目自评结果依据安全标准化得分情况自动判断。 80分及以上为优良、70分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5.2查看自评信息完成自评表上报后,可查看自评表,并进行打印,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存档。项目完工后汇总,提交至区县监督机构。
六、 录入隐患排查记录6.1填写隐患排查记录1)在“我的任务”/“隐患排查”列表中,点击“处理”,可填写本单位负责隐患的排查记录; 注:此处隐患列表为各方提出隐患的汇总
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隐患排查”界面中点击“未排查”,也可录入隐患排查记录
2)填写隐患排查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排查成功”;
6.2查看隐患整改状态在“隐患排查”界面中,可以查看隐患整改状态。
七、 提交完工验收安全资料7.1提交《考评申报表》项目完工后,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及其他安全标准化自评材料。 注:项目完工指所有的单体都处于完工预验收阶段。如果存在未完工单体,无法进行此项操作。 1)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完工项目的工程名称
2)点击“安全标准化”/“查看”
3)填写相关的内容,上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并提交。 备注:项目如果申请评优,自评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类,未申请评优的项目自评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4)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可打印申报表,相关人员签字、存档。
7.2查看并完善其他自评材料其中“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受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项目发生生成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因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或未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任何行政处罚的承诺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可从建委基础数据库调取,也可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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