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使用说明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目 录 一、 登陆平台1)首先在计算机桌面双击游览器图标,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北京建委网地址,界面右侧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
2)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3)进入“建委网上办事大厅2.0系统”后,点击“我的办事大厅”,选择“申办业务”;
4)选择3.13平台,再选择3.14平台
5)页面会自动跳转至“安全质量评估信息平台”
二、 签署月报审核意见2.1项目考评流程图2.2填写安全标准化月报审核意见1)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工程的工程名称。
2)点击“安全标准化”,在第3项内容“施工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后,点击“查看”
3)点击对应月报的“审核”
注:如果自评表状态为未填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自评表(见施工项目负责人使用说明中的填写自评表内容)。
4)输入监理单位意见,点击“保存”。保存后审核意见不可修改 三、 查看隐患排查记录3.1查看隐患排查记录1)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隐患排查”界面中(或在“企业评估”界面中,点击对应季报中隐患数字,可以跳转到“隐患排查”界面),选择时间范围、提出单体等筛选信息,点击“未排查”或“已排查”,查看隐患信息。
3.2审核隐患排查记录1)点击“已排查”,可对本账号提出的隐患进行审核;
2)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可“退回”,要求重新整改;
四、 完工材料确认4.1签署监理单位意见施工项目提交完工材料后,监理项目部需签署意见 1)在第1项内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后,点击“查看”
2)可查看并下载相关文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点击“提交”。
五、 查看安全标准化归档信息5.1查看安全标准化归档信息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安全标准化”界面中 可查看安全标准化“自评信息”、“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