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使用说明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 登陆平台

1)首先在计算机桌面双击游览器图标,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北京建委网地址,界面右侧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

 

2)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3)进入“建委网上办事大厅2.0系统”后,点击“我的办事大厅”,选择“申办业务”;

 

4)选择3.13平台,再选择3.14平台

 

 

5)页面会自动跳转至“安全质量评估信息平台”

 

二、 签署月报审核意见

2.1项目考评流程图

2.2填写安全标准化月报审核意见

1“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工程的工程名称。

 

2)点击“安全标准”,在第3项内容施工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后,点击“查看

 

3)点击对应月报的“审核

 

注:如果自评表状态为未填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自评表(见施工项目负责人使用说明中的填写自评表内容)

 

4)输入监理单位意见点击“保存保存审核意见不可修改

三、 查看隐患排查记录

3.1查看隐患排查记录

1)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隐患排查”界面中(或在“企业评估”界面中,点击对应季报中隐患数字,可以跳转到“隐患排查”界面),选择时间范围、提出单体等筛选信息,点击“未排查”或“已排查”,查看隐患信息

 

 

3.2审核隐患排查记录

1)点击“排查可对本账号提出的隐患进行审核;

 

2)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可退回”,要求重新整改

 

四、 完工材料确认

4.1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施工项目提交完工材料后,监理项目部需签署意见

1)在第1项内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点击“查看

 

2)可查看并下载相关文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点击“提交

 

五、 查看安全标准化归档信息

5.1查看安全标准化归档信息

在工程列表中,点击对应的工程名称,在“安全标准化”界面中

可查看安全标准化“自评信息”、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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