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度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评价结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
京建发〔2017〕10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省驻京建管机构,各大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引导企业在京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培养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施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2016年我委继续对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进行评价(以下简称“年度市场评价”)。经对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情况进行汇总、赋值、网上公示,现公布评价结果。希望各企业通过年度市场评价,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品牌意识,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年度市场评价结果查询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http://www.bjjs.gov.cn,首页“工程建设”类别中“外地企业及劳务管理”网页查看。 评价结果将记入企业在京档案管理手册并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把评价情况反馈给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鼓励选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的企业;提示慎用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并加以重点监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企业持有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失效。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