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何申请召开业主大会?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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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业主可以直接向街道(乡镇)政府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二是业主向居委会、村委会表达召开业主大会的意愿,由居委会、村委会组织达到申请条件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业主申请签字表等资料。街道(乡镇)政府在收到召开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后,需要在30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身份和申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定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成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身份和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指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