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我委政府网站www.bj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联系电话:010-59958338,59958169;电子邮箱:zwgklyj@bjjs.gov.cn)。
 
一、概 述
 
  2010年以来,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力度、深入研究解决依申请公开存在的问题,以转变政府职能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建设房管领域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0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1条,与2009年度相比,新增了39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2条,占0.26%;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109条,占13.99%;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条,占0.13%;行政职责类政府信息221条,占28.37%;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446条,占57.25%。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量计为419797人次。
 
  (二)拓展公开渠道
 
  为方便公众查阅和了解政府信息,我委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由专人负责指导公众查询信息,公众可以通过触摸屏和纸质公开专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各类新闻宣传活动和新闻媒介举办的公众服务栏目,使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信息;三是利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实时公开行政审批办理状态和办理结果;四是充分发挥便民热线的信息公开功能,宣传政策,答疑解惑。
 
  (三)咨询情况
 
  2010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就相关政府信息的咨询10886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675人次,占总数的3.38%;电话咨询105190人次,占总数的96.6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我委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9件,与2009年度相比,增加了80件。
 
  其中,当面申请302件,占79.68%;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6件,占1.58%;以传真形式申请48件,占12.66%;以信函形式申请23件,占6.0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法规文件类信息占11.9%;行政职责类信息占85.98%;业务动态类信息占2.12%;无机构职能类申请和规划计划类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0年度答复申请总数为385件,其中本年度答复为366件,上一年度结转答复19件。
 
  同意公开数167件,占43.38%;同意部分公开数1件,占0.26%;不予公开数29件,占7.53%;信息不存在数82件,占21.3%;非本机关掌握数71件,占18.4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24件,占6.23%;已移送档案馆数1件,占0.26%;已主动公开数10件,占2.6%。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发布施行之后,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于4月2日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及票据购领手续,并自7月1日起,开始按照规定标准收费,截至2010年12月31日,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为33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其中1件为行政复议,审理结果为维持我委信息公开答复;2件为行政诉讼,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委深入查找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机制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强,使公开公示的信息尽可能达到完整、精确的状态,方便公众查阅;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包括对申请信息描述的准确性和答复的完整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考核评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四是以服务公众为核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信息检索方便、内容全面、图文并茂、分类科学;五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环节,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