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2号),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材料和设备使用的管理,负责促进散装水泥和建筑节能墙体材料的发展以及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综合管理室、研究室、建筑节能管理室、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室、散装水泥管理室、墙体材料管理室、建筑再生资源应用管理室、项目管理室、数据管理室、建筑用能研究室、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46人;退休人员2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4379.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165.86万元减少2786.62万元,下降38.89%。主要原因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项目资金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367.9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7.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1.33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1.33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379.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165.86万元减少2786.62万元,下降38.89%。主要原因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878.4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8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880.78万元减少2.36万元,下降0.1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498.8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5285.08万元减少2786.28万元,下降52.72%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2.02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2.5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98.80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