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2024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为市编办批准成立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和标准的编制、管理、服务工作,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房屋修缮工程造价信息和指数指标的编制发布工作;承担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行为监管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室、标准定额室、政策研究室、指标信息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事业编制28人,实际29人(其中,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2人不占编);退休人员2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443.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88.85万元增加254.46万元,增长21.40%。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将所有非财政拨款资金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99.7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9.7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43.52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43.52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443.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88.85万元增加254.46万元,增长21.40%。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将所有非财政拨款资金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28.3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18%,比2023年1108.85万元增加19.47万元,增长1.7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80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10%。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242.99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2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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