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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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2号),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导监督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指导推进、新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等方面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物业指导一室、物业指导二室、物业指导三室、物业指导四室、物业指导五室、物业指导六室、老旧小区整治推进一室、老旧小区整治推进二室、老旧小区整治推进三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41人;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618.5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66.77万元减少48.21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18.5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8.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618.5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66.77万元减少48.21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429.2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3%,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96.17万元减少66.91万元,下降4.4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8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0.6万元增加18.7万元,增长10.9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 综合整治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9.3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