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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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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行政单位,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8.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10.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1.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5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京编办复〔2021〕7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本级行政内设38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处、规划处、中央工程服务处、工程建设管理处、重点工程协调处、新机场建设协调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防汛办公室)、城市更新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处、房屋市场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保障房政策计划处(住房制度改革处)、保障房建设管理处、保障房审核分配处、保障房标准与评审处、保障房使用监督处、老城保护与修复处(直管公房管理处)、棚户区改造处、综合审批服务处、信访工作处、应急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行政编制349人,实有人数347人;离退休人员133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2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9448.72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数19687.06万元减少238.34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刚性非紧急非必要项目支出;二是减少了办公设备的购置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381.71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81.71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67.01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67.01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片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9448.7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9687.06万元减少238.34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刚性非紧急非必要项目支出;二是减少了办公设备的购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5959.2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06%,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754.23万元增加1205.03万元,增长8.1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489.4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932.82万元减少1443.36万元,下降29.2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9.6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7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65.5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9万元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2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34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022年年初预算数24万元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31.4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949.1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3.9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0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422.45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共有车辆12台,共计365.9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共计270.8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2023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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