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8.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10.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1.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为行政单位,内设37个处室及驻委纪检监察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行政编制347人,实有人数348人(含驻委纪检监察组);离退休人员124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19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9687.06万元,比2021年19550.41增加136.65万元,增长0.7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687.06万元,比2021年19550.41万元增加1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等;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与2021年持平。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9687.06万元,比2021年19550.41增加136.65万元,增长0.70%。

  基本支出预算14754.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94%,比2021年14107.36万元增加646.87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等。项目支出预算4932.82万元,比2021年5443.05万元减少510.23万元,减少9.3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行了压减。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科技进步,信息系统运维等方面。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察访核验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法律服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检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网站运维服务等。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34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69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建筑、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出国(境)考察经费等方面。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34万元,与2021年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活动经费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2年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9.1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932.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9.3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4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5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932.82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共有车辆11台,共计365.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共计338.8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共计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

  2.政策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京办发〔2021〕20号)相关要求,本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

  3.绩效目标:根据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2年计划新开工300个小区、完工100个小区改造,有效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4.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16706万元。

  5.实施方案: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京办发〔2021〕20号),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城市发展建设模式,加强统筹片区单元更新与分项更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工作。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财政根据各区实际工作量给予补助,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含危旧楼改建)。

  “十四五”期间力争基本完成市属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2022年计划新开工300个小区、完工100个小区。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

【大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