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领会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部署 全面完成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平安北京”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疏整促”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市委民主生活会整改、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中央巡视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已公布实施,《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已通过立项论证,《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使用管理条例》正有序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完成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三次修订及《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文件审核力度和深度,依法高质量制定政策文件。开展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国家创新试点和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任务,完成我委牵头任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数字政务建设。积极支持“两区”建设,完成涉及我委的多项任务。着力构建我委牵头场景“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提高科学精准监管能力。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五)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公开相关执法信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权力清单,制定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及住建系统新版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模板。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效能。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开展基层执法工作指导,定期分析全系统执法情况,推动全系统执法难点问题解决,督促各执法机构依法履职。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落实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的通知》,指导各区规范履责。完善复议接待流程,保障复议体制改革有序衔接。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稳控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属地稳控化解。深入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规范推进接诉即办各项工作。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预算和重点支出接受市人大审查。充分发挥审计作用,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权力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及各类法治培训 落实普法责任,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深化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和北京市近年来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进传统普法方式与现代化信息手段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深化法律“十进”工作,定期举办“学习讲堂”“法治大讲堂”等培训讲座,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对重大改革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围绕规划计划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重要制度文件起草、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敏感舆情研判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依法作出决策。持续推动督导考核的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作为各级党政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委也认识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转化为法治思维的能力仍需加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还需不断健全,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执法协作机制仍需加强,综合监管作用有待充分发挥;对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等工作配套支持政策需不断完善,政策创新力度需持续提高;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跟进监管需不断深化细化,监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三是继续推进立法工作。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