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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6日

  

  一、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三期叠加”的复杂经济形势和首都建设改革发展的紧迫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创新政策机制,加强法治建设,激发发展活力,破解发展难题,努力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到年底,全市房屋累计施工面积达到2.17亿平方米,连续第三年超过2亿平方米。建筑业完成总产值8209.8亿元,同比增长10.1%。房地产开发投资3911.3亿元,同比增长12.3%。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0.1万套、竣工10.7万套,分别完成计划144%和107%。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995亿元,新开工46项。

  (一)强化顶层设计和管理创新,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加快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一是住房保障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国率先起草完成省级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创新,将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对象、方式、标准和相关主体责任等关键事项,有利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第二次审议。

  二是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强化全市统筹,各区县和参建单位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提前超额完成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同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保障房质量安全管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

  三是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进保障房金融产品创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充分发挥市投资中心保障房融资主力军作用。积极研究在公租房项目中发行REITs的可行性及发行方案。

  四是不断创新分配方式与后期管理。创新采取“统一公示、分批选房、分批入住”的“大摇号”方式,简化分配程序、提高分配效率,全年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5.8万套。积极推行保障房小区招标优选物业服务企业,完善、推广物业管理市场化、使用监督专业化、社会管理属地化“三位一体”的后期管理模式。印发公租房社会管理和服务规定,解决公租房家庭就学、就医、社保等难题。

  五是加快推动自住房建设上市。加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严把自住房建设质量关。协调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缩短上市周期。出台自住房销售及建设管理等多个配套文件,组织研发摇号软件,建立统一网上申购入口,确保申购、摇号、选房等环节规范透明。2014年,全市共落实项目53个、房源约5.5万套,其中32个项目、3 万套房源已入市接受申购。自住房优化了供应结构,满足了中端需求,稳定了市场预期,并纳入保障房监督管理体系。

  六是积极稳妥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围绕政策完善、安置房筹集和投融资机制创新,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全年续建和新启动棚改项目205个。自2013年以来陆续出台15个政策文件,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标志,基本搭建起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体系。通过区县自筹、市属国有企业和在京央企自有用地建设等多种渠道,扩大中心城区棚改定向安置房建设筹集规模,落实房源5.1万套。创建“统贷统还”北京模式,搭建棚改融资平台,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针对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整态势,坚持既保持政策相对稳定,又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必要的政策微调,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在市场调控方面,注意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平稳。一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项目上市和销售,保证市场有效供应。新建商品住房全年上市10.9万套,同比增加49.3%;自住房上市供应,发挥了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二是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从严开展购房资格审核。三是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会同财政、地税部门,适时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负担,促进库存消化,将普通住房税收优惠覆盖面扩大到90%以上。扎实推动央行房贷新政落地,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折扣。会同市公积金中心,出台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加大对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购房支持力度。

  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逐步落地,四季度商品住房市场成交量回升、房价企稳,购房资格申请量,市场活跃度有所提升,带动住房库存进入合理区间。

  在市场秩序方面,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引导行业诚信经营。按月梳理投诉情况,建立经纪机构投诉信息公示曝光机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按月公示被投诉前10名经纪机构名单,定期公布已查处的“黑中介”。二是严格执法检查。2014年,市区两级检查房地产项目1859 个次,检查经纪机构7942 家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群租治理,基本完成50个市级挂账重点社区违法群租房整治工作。三是严把预售资金监管关。涉及预售项目1282个,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核验房源5.4万套,保证了房地产市场资金安全。四是强化市场监测和政策研究。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加强预期管理,为领导决策和市民消费提供真实充足的信息。主动适应形势、储备政策,借助专家学者智慧,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积极推进《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立法论证,召开立法工作启动会,开展系列前期调研和立法论证。

  截至年底,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为1.3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8%。商品房销售面积1459.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3%,其中住宅销售114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3%;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价格指数年内各月同比呈下降趋势,环比在前期连续下降后四季度3个月有所反弹。总的来看,房地产开发扎实推进,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居民购房、租房行为趋于理性,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更好地发挥了政府作用,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完善房屋管理政策措施,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业务。加大居住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全市冻结房产交易 2406处。开展《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立法调研,形成课题报告及条例草案初稿。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沟通了解群众需求,把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做到位。实现房屋安全度汛,汛前房屋检查覆盖面达到95%,治理危房0.94万平方米,政府、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确保抢险队伍、组织人员、物资保障到位;汛期全市住建部门参加值班、抢险备勤人员达到2.8万人次。加强普通地下室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修编管理规范,引导合理科学使用。做好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全市累计支取6.96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379个应急维修项目支取1.16亿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全面展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平稳推进,签约率上升,信访矛盾减少。自2011年新的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启动56个征收项目,整体签约率达到91.9%。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源头治理和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服务

  2014年,我市城乡建设仍然保持巨大规模,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为此,以工程质量管理立法和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不断改进和加强行业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两场联动”,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立足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设计“明确、具体、管用”。草案已通过市人大一审。另外,《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也已基本成稿。

  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稳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评价工作及施工企业信用标评标工作,开展专业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试点,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信用两个评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与相关部门差别化监管。深入推进资质动态核查,完善动态核查系统,提高核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加强有形市场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着力强化信息化建设等核心技术优势,升级改造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组建工程交易数据中心,深度挖掘交易数据服务效能。改革创新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不断提高招投标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年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交易共完成3.55万项,交易合同额349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3%和9.0%。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工程质量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全市房屋施工面积量大面广,全年轨道交通在施线路11条、200公里,市区两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质量安全问题,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轨道交通以及雁栖湖项目、中国尊等重点工程,强化建设手续监管和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加大市场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打击转包等违法行为,推动建立“以集团总公司为核心的企业自律机制”,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处罚案例种类有所增加。

  始终把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狠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了建设工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组织了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到12月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监督在施单体工程25584项/标段,整体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年内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妥善处置,并在更大范围内采取了停工整改等措施。

  (五)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年内新颁布《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建筑行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改造升级。全面落实清洁空气任务,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

  着力引导建设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的要求,功能性园区内新建建筑、政府办公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建筑标准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流程相衔接,将绿色建筑标准指标要求纳入项目基本建设流程。编制发布《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截至2014年年底,累计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项目94项、1077万平方米,共有1120个项目约5212.8万平方米的新建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住宅产业化工作进入新阶段。大力推进保障房装配式装修,实现新建保障性住房住宅产业化全覆盖。扩大在普通商品房中实施住宅产业化的范围,在全国率先落实面积奖励政策。积极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安装于一体的大型全产业链集团企业或联合体。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累计纳入实施产业化计划项目规模超过1000万平方米。

  全面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全年共完成1374万平方米城镇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和9.1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改善了约30万户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

  启动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工作。“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置耗电限额”,是“十二五”期间率先开展的建筑节能新政策。目前基本完成全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电耗限额分批次陆续对社会发布。

  抓好工地扬尘治理。成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专门机构,在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及规定区域内工地安装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1200多个工地完成安装工作。实地检查工地3.6万项次,实现达标率95%,超过任务目标3个百分点。加大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工作力度,在相关区县共同努力下,基本关停了无行政许可的混凝土搅拌站,建筑领域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行政基础工作,推动全系统改革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坚持围绕改革创新和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改革《决定》,初步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30余项重点工作。同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落实承担的改革任务。

  圆满完成重要活动服务保障任务,全力做好防汛、雾霾天等应急应对工作。市区两级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发挥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努力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群众满意率。

  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积极推进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制宣传、多元调解等各方面工作,法制工作继续稳步推进。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全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6.2万项次。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市、区县建设房管系统之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运维体系建设,升级、开发了住房保障决策信息服务平台的16个业务系统,为业务工作提供了有利技术支撑。

  完成数十项调研课题,《建设志》编修进展顺利。拟订“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启动前期研究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通过专细致的媒体服务,生动灵活的立体宣传,精准有效的舆情监测和政策解读,为首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年,既要努力完成“十二五”时期各项任务目标,也要集中力量研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谋划“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大局。201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各项工作部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敢于担当,稳中求进,更加注重行业精细化管理,更加注重行业提质增效,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突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积极推动《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尽快出台,全面强化保障房管理

  积极配合推进条例出台,研究制订实施配套政策,带动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全市统筹,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趸租、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0.5万套以上,基本建成8万套,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00万套的目标,各区县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基本解决符合条件备案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提高后期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保障房物业服务,完善保障房交换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公益组织等非盈利机构参与保障房综合治理模式,各方共建和谐社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多方式筹集定向安置房房源,重点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

  (二)因时制宜、灵活应对,推动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认真落实差别化调控要求,在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的同时,加强市场形势监测分析,完善政策执行机制,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积极主动的行政措施,着力稳定市场、规范秩序。一是继续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以加快构建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为目标,着眼首都城市定位和人口调控大局,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引导预期,落实限购政策,加强项目监管,保持市场平稳,保障自住型、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强政策研究,做好政策储备。二是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预售项目批后监管,实施动态跟踪;完善现房销售管理政策,加强管理和调控。继续联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让消费者掌握真实准确的市场信息,理性消费。三是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综合执法等工作,深化《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立法调研,积极推进房屋租赁规模化经营。四是维护交易市场正常秩序,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多管齐下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三)着力改善房屋管理,为市民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总结借鉴有关经验,做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草案编制工作;完善物业信用信息系统,推动行业管理由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的转变。探索直管公房管理新思路,推动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安全度汛,指导区县做好普通地下室重新审核登记和检查治理工作。加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政策研究,加强新机场、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征收拆迁服务力度;加快清理在征在拆及拆迁逾期安置项目。

  (四)抓住行业改革契机,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监管机制和手段创新,逐步构建市场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首都建筑业科学发展。一是积极推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出台,完善质量监管体制机制。二是开展北京市建筑业“诚信建设年”活动,规范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人员、劳务企业及人员等市场主体行为。逐步完善劳务企业诚信评价等模块,研究建立监理行业监管信息平台,探索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做好行业发展服务工作,继续推动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建设,加强对外埠在京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开展建筑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继续为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工作提供服务。

  (五)多措并举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完成11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和8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任务。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工作,完善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及电耗数据库,对公共建筑的电耗限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示,研究公共建筑电耗超限额差别电价制度。加强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在保障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建设,加强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编制和科技研发,提升生态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完善产业化住宅标准体系,推广全装修住宅。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控制治理措施,加强绿色施工管理,组织对不符合要求的搅拌站(包括非法新建站点和无行政许可手续站点)进行全面清理。

  (六)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深刻认识当前的质量安全严峻形势,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安全工作年”活动,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突出施工现场质量常见问题和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发挥监理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遏制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二是开展全年建筑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压减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采取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责任人员职业资格、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等级、暂停土地投标资格等措施,加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市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发包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市政务服务大厅入驻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建立与市级审批平台的协调沟通机制。继续推进各类审批事项精简、下放,推进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调查研究、信访、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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