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关于撤回中海鹏达(北京)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决定书》的公告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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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送达公告[2025]第050008号 经查,中海鹏达(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已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本机关已对企业公告送达撤回资质告知书,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企业资质。目前,已对企业作出撤回资质决定书。 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本机关将在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依法向企业公告送达撤回企业资质决定书,企业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撤回企业资质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撤回中海鹏达(北京)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的决定书.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010-55597215,010-55597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