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中各造价指标适用于公共建筑的消防专业工程,单方造价单位中的m2指总建筑面积。 2.消火栓系统单方造价可在-15%~5%幅度内调整,喷淋系统单方造价可在-15%~15%幅度内调整,气体灭火系统单方造价可在-15%~15% 幅度内调整,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单方造价可在-20%~5%幅度内调整,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单方造价可在-15%~15%幅度内调整, 防火门监控系统单方造价可在-15%~5%幅度内调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单方造价可在-15%~5%幅度内调整。 3.其中环比是指2025年6月较2024年12月单方造价的变化率。 4.本指标的编制说明详见 2020年1月发布的《幕墙专业工程、消防专业工程造价指标(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