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持续征集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的通知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 |
京建发〔2024〕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等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面向社会持续征集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北京市各企事业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工作,承诺自觉遵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规定,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推荐,均可按照专业类别及有关要求申报考评员。 考评员参与考评工作的类别如下: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 (三)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四)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 (九)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考评类别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每名申报人同时申报参与考评工作的类别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二、征集条件 申报考评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奉公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与其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相应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能资格; (三)熟练掌握参与考评工作类别的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具有丰富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较强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应对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能力;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完成考评工作; (五)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记录。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申报表》(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退休人员无法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的另须提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收件人:李然,联系电话:010-55598081。 四、考评员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申报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对拟确定为考评员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考评员业务培训,签订《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岗位职责告知书》,纳入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库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考评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工作情况等实施年度考核评估,记入考绩档案,对年度考核评估优秀的考评员给予通报。 五、其他 已纳入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库管理的人员无需再次申报。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申报表.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