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8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和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项目承担单位。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二、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检查任务 对全市2020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全市抽查500户。 (二)检查内容 1、2020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抽查 根据《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京建发〔2018〕303号)和《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流程(2018-2020年)》(京建发〔2018〕313号)相关要求,对2020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抽查。主要核实农户信息、房屋信息与档案资料、系统信息是否一致;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房屋是否采用了抗震构造和节能措施或是否有抗震构造和节能措施的抽查记录;农户满意度调查。 2、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抽查 根据北京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对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抽查。主要核实农户信息、房屋信息与档案资料、系统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完成房屋危险性评定(或鉴定);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三)成果提交 形成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检查报告;建立抽查记录台账;检查记录形成一户一档。 三、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要求材料。 四、项目经费 人民币30万元。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求 (一)单位注册地址属于北京地区。 (二)熟悉北京农村建设领域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抽查工作所必备的专业技术条件;掌握北京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要求及有关政策文件。 (三)抽查团队至少具有1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人员,且均具有相关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六、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北京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北京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其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三年(2018年以来)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承 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五)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25日(周四)16: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jwxn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定选方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对外公示。 八、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及廉政责任书。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转包、分包。 九、过程管理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设立专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结余上交。在完成抽查工作后开展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如委托单位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开展延伸审计工作。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6层 邮政编码:101160 联 系 人:赵春色 联系电话:010-55597936 电子邮箱:bjjwxnc@163.com 附件:1.北京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项目申报表.docx 2.北京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21年3月18日 |